6月26日, 生態環境部發布了關于印發《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》的通知。
該方案的制定是為了“ 提高揮發性有機物(VOCs)治理的科學性、針對性和有效性,協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 ”。
該方案有提出主要目標是“ 到2020年,建立健全VOCs污染防治管理體系,重點區域、重點行業VOCs治理取得明顯成效,完成“十三五”規劃確定的VOCs排放量下降10%的目標任務,協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,推動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。 ”。
該方案提出控制思路與要求大致是“大力推進源頭替代, 全面加強無組織排放控制 , 推進建設適宜高效的治污設施 , 深入實施精細化管控 ”。
該方案還制定了重點行業治理任務:“石化行業VOCs綜合治理;化工行業VOCs綜合治理;工業涂裝VOCs綜合治理;包裝印刷行業VOCs綜合治理;油品儲運銷VOCs綜合治理;工業園區和產業集群VOCs綜合治理;”。
重點區域范圍
區域名稱 |
范 圍 |
京津冀及周邊地區 |
北京市,天津市,河北省石家莊、唐山、邯鄲、邢臺、保定、滄州、廊坊、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區,山西省太原、陽泉、長治、晉城市,山東省濟南、淄博、濟寧、德州、聊城、濱州、菏澤市,河南省鄭州、開封、安陽、鶴壁、新鄉、焦作、濮陽市(含河北省定州、辛集市,河南省濟源市) |
長三角地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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汾渭平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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