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20日,生態環境部舉行9月例行新聞發布會。
發布會有記者問:
請問今年秋冬季攻堅行動方案與去年相比有哪些調整?生態環境部是否擔心一些地方會無法達成目標?另外,對于去年秋冬季已經達標的城市,今年目標和措施是否會與沒達標城市有所區別?
生態環境部回復:
在社會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下,我國大氣環境質量整體上呈現出穩中向好、持續改善的態勢。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,重點區域秋冬季期間大氣環境形勢依然嚴峻,已經成為影響我國大氣環境質量的主要矛盾和突出短板。
近年來,為了有效應對秋冬季期間的重污染天氣,切實改善秋冬季大氣環境質量,讓人民群眾享受更多藍天,呼吸更多清潔空氣,我部聯合有關部門和地方,開展了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。在這幾年的實踐中,我們積累了應對秋冬季大氣污染的有效經驗和做法,也取得了明顯成效。
今年秋冬季,我們將繼續按照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有關要求,聯合有關部門和地方開展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。攻堅行動總體的思路是繼承過去一些行之有效的經驗和做法,聚焦影響秋冬季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的主要矛盾和關鍵問題,立足于產業結構、能源結構、運輸結構和用地結構調整優化,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,強調標本兼治、綜合施策,同時強化組織保障,嚴格監督執法,確保責任落實,有效改善秋冬季空氣質量。
2019-2020年秋冬季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,是按照鞏固成果、穩中求進的總要求科學設定的,充分考慮延續性、公平性與可達性。一是考慮上個秋冬季PM2.5濃度值,濃度值高的目標相應高。二是考慮過去兩個秋冬季累計下降幅度,降幅小的目標相應高。三是對于去年PM2.5年均濃度達標的城市進行豁免,不設置空氣質量改善目標;對秋冬季PM2.5濃度較低的城市,要求其鞏固成果。
與去年相比,攻堅行動措施的主要變化體現在以下幾方面:
一是更加強調依法依規。堅決反對“一刀切”,方案中,強制性錯峰生產、大范圍停工停產等要求一律沒有涉及,堅決反對“一律關停”“先停再說”等敷衍應對做法,嚴格依法依規。最近個別自媒體把秋冬季攻堅行動和停產停工劃等號,這是不符合實際的。
二是更加突出科學施策。實施差異化應急管理,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。各地根據《關于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指導意見》,進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,夯實應急減排措施,實施企業分類分級管控,達到A級的企業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可不采取減排措施,B級企業適當少采取減排措施。
三是更加注重因地制宜。分類施策,推動工業企業深度治理,加強對地方和企業的差別化指導,結合本地產業特征、發展定位等,科學確定治理方案。
目前,《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9-2020 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》正在向相關部門、地方、專家等征求意見,待攻堅行動方案正式印發后,我部將向媒體朋友通報,同時指導重點區域各城市依法治污、精準治污、科學治污,做好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。